江西南昌:为防止卤制品变色 男子添加亚硝酸钠获刑
时间:2015-07-04 来源:法制网 点击量:7653
为保卤制品不变色,男子在卤制过程入亚硝酸钠。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吴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吴某从2013年3月开始在南昌市某菜市场内开办烤禽店,销售自制卤制品和烤鸭。2014年6月,吴某为防止卤制的肥肠变色,在卤制肥肠时加入了亚硝酸钠,至案发约销售200斤左右。经鉴定,吴某的卤制熟食肥肠中检出亚硝酸钠含量为19mg/kg,食品添加剂福晨牌亚硝酸钠中亚硝酸钠的含量为97.7%。
上一条 ·淮北市食药局公布上半年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2015-07-04
下一条 ·豆角炖10分钟就吃 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的症状 2015-07-04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胶州出口家具源头工厂代办2025-01-10
·甘肃硝硫基复合肥价格2025-01-10
·平凉人防防护门厂家2025-01-10
·西宁大学办公家具哪家好2025-01-10
·武威家用书包柜报价2025-01-10
·李沧办理许可证的公司多长时间2025-01-10
·税务咨询代办一般多少钱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