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监管
时间:2015-07-14 来源:西江日报 点击量:6117
为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食品安全,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经查实为无证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亮证经营等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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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31、12345。
办证咨询电话:0758-231335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证窗口);0758-2724516(端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证窗口);0758-2588830(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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