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征海砂资源税 矿泉水适用税率将调高一倍
时间:2015-07-17 来源:发布日期:2015-07-17 点击量:1896
新华网海口7月17日电(记者张玉洁)记者17日从海南省地税局获悉,为引导各种资源的节约开发及有效利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海南决定自8月1日起开征海砂资源税并调整部分资源税税率。其中,矿泉水适用税率将调高一倍。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13日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资源税税率及开征海砂资源税的通知》显示,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开采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依照本规定缴纳资源税。矿泉水适用税率调整为6元/立方米;地热水适用税率调整为3元/立方米;地下水适用税率调整为1元/立方米。
上一条 ·陈家社区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015-07-17
下一条 ·欧洲纸与纸板产量持续减少 2015-07-17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广西汉白玉石雕龙柱制造商2025-01-25
·北京福字石雕花窗加工2025-01-25
·临夏专用复合肥生产厂家,硫基复合肥批发2025-01-25
·江西杨梅菊种植,矮杆孔雀草价格2025-01-25
·甘肃pvc运动地板生产厂家,复合pvc地板经销商2025-01-25
·甘肃办公桌椅定做2025-01-25
·酒泉学生宿舍公寓床哪家好202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