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放宽对输入加工用3公斤以下冷冻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示要求
时间:2015-11-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9495
2015年11月18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北字第1040046997号函,对输入3公斤以下冷冻包装食品的外包装标示的管理事宜进行说明。
台湾地区食安法施行细则第18条规定,境外输入者,需再经改装、分装或其他加工程序者,可于贩卖前完成中文标示,但应有足以辨认的原文标签或标示内容作为产品管理的参考依据。因此,3公斤以下冷冻包装食品如确实销售至食品工厂,供工厂加工使用,在输入时可依该规定办理,并于贩售至食品工厂前完成中文标示。
上一条 ·甘肃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5年第三季度食品快检工作情况通报 2015-11-27
下一条 ·台湾地区检出大陆出口枸杞中啶虫脒等4种农药残留量超标 2015-11-27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工程用鼠尾草报价,鼠尾草小苗批发2025-01-11
·河北冰淇淋小糖丸飞机盒定做2025-01-11
·金昌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多少钱2025-01-11
·平凉ALC防火板施工公司2025-01-11
·甘南国标电力电缆哪家好2025-01-11
·青海风管多联机价格2025-01-11
·南沙装饰玫瑰出售,折纸玫瑰种植20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