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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泡打粉”被判刑 亳州检察院食品安全监督有实效

时间:2016-02-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3014

     本报讯 去年以来,谯城区检察院落实“ 食品药品安全及破坏环境资源”专项 监督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 检查活动。
 
    目前,谯城区检察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5起案件。近日,该院对在食品中非法使用“泡打粉”(学名“硫酸铝钾”)的犯罪嫌疑人已批准逮捕。其中犯罪嫌疑人金某被谯城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该院专项监督工作严厉打击了在食品中使用违禁添加剂的行为,让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食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以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为市民的餐桌安全筑起坚固的法律防线。(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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