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食品饮料资讯> 韩国修改《食品卫生法》,以明确食品安全情报院职责

韩国修改《食品卫生法》,以明确食品安全情报院职责

时间:2016-02-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2137

    食品伙伴网讯 2015年12月31日,为了明确韩国“ 食品安全情报院”所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韩国国会通过了《 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案。
 
    2009年,韩国设立了“食品安全情报院”。韩国食品安全情报院设立以来,按照韩国《食品卫生法》第67条规定履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情报的收集、分析、提供;食品履历追溯管理等职责。之后2013年追加了不良食品综合投诉中心(1399)运营职责;2015年又追加了政策研究职责和食品安全综合网络的运营等职责。
 
    通过本次《食品卫生法》修改将明确这些追加职责的法律依据。从法律角度上给“食品安全情报院”明确追加食品安全政策确立支援相关调查和研究职责;构筑和运营食品安全情报管理系统职责,以便活用食品安全情报并对其进行体系管理;处理消费者食品安全相关投诉等职责。
 
    原文链接: 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7645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兰州水稻有机肥厂家2025-01-01

·青海有机水溶肥多少钱2025-01-01

·银川新型人防门配件2025-01-01

·白银中学办公家具多少钱2025-01-01

·银川学校塑料书包柜生产厂家2025-01-01

·崂山办理许可证流程多少钱2025-01-01

·黄岛出口贸易平台教程2025-01-01

商务合作

TEL:15345921929